10月5日中午,槐荫交警大队西站中队在刘长山延长线党杨路口开展酒驾查 处行动。当天下午3点20分,一辆车牌号为鲁A61XX学的白色桑塔纳教练车,沿刘长山路由西往东向路口驶来。看到有交警查车,这辆教练车加速掉头准备逃 跑,交警发现后将这辆教练车拦下。“当时一开车门,就闻到车内散发出的酒味,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时,对方并不配合。”槐荫交警大队西站中队教导员 张尚海告诉记者,交警拦下这辆教练车后,驾车的中年男子不配合检查,称这是在自己村的路上,马上就要到家。
酒精含量达醉驾标准2倍
经过了解得知,驾驶人姓张,槐荫区人,是济南一家驾校的教练,已有13年驾龄。孙子当天满月,他设宴邀请亲朋庆祝,席间喝了几瓶啤酒。喝完之后,身为教练的他居然开车送朋友回家。
最后这名教练服从交警执法,被带回槐荫交警大队西站中队。120急救人员依法抽取张某的血样检测。近日,张某的血液样本结果出具,他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160mg/100ml,达到醉驾标准的2倍。
驾校的工作算是丢了
民警表示,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。 张某的行为属于醉酒驾驶营运车辆,要承担更加严重的法律后果。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1条规定,醉酒驾驶运营机动车,由公关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 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十年内不许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。重新获取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车辆。“查处教练醉驾开教练车,这还是第一次 碰到。”教导员张尚海说。“哎呀,后悔有什么用,处罚到期了我也不学开车了。”28日在西站交警中队办理刑事拘留手续时,张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懊悔。他 说,发生这件事后驾照被吊销了,驾校的工作算是丢了。“十年后就是能考驾照,我也不考了,早知道那天就不喝酒了。”</p>
欢迎转载,转载请注明出处:优选驾校